論文查重與學術,存在什么樣的關系?
發布時間:2017-06-21 10:28:07
論文查重與學術存在什么樣的關系?
前幾年科學院正式進入學位論文查重時代,這是一個偉大的舉措。
高校系統實行
論文查重已經多年,科學院遲遲沒有進入,原因在于研究所的抵制,這是我親歷的。幾年前,我所學位委員會召集全體博導開會,討論科學院研究生院(那時還沒成立國科大)下達的關于論文查重的意見征集。經過有關人員介紹,大家得知,查重軟件開發商和某文獻數據庫綁定,我們可以免費使用查重軟件,代價是所有學位論文的版權轉讓給那個文獻數據庫。大家議論紛紛,得出一個結論,我們把版權交出去,獲得一個基本上沒用的軟件使用權,而數據庫公司卻可以拿我們的學位論文賺錢,這很不劃算。我們都認為,科學院的導師對學生基本上負責任,因為我們沒那么多研究生,招來的都是寶貝,不會讓研究生干沒有創新的工作,更不會重復別人的工作,因此絕大多數導師可以保證學生論文不會抄襲,所以查重沒必要,于是導師們都不同意進入查重體系。估計其他研究所也是類似情況,因為一晃幾年過去了,我們已經忘記了查重這回事。今年被告知要查重和盲審,才知道這件事還是免不了。
論文查重的邏輯基點是:學生都是小偷,導師都不負責任,這類似于法律上的有罪推定。難道導師和學生有原罪嗎?即使存在抄襲現象,其根源是什么?除真正的惡意抄襲外,還不是盲目擴招和過分夸大科研所導致?不去追本溯源,解決不了學生和導師的問題,就搞個第三方監督,這樣大家更不去認真對待學術規范了。這是典型的皇帝不急太監急。導師會想,反正有查重,論文我就不必細看了。學生會想,反正有查重,為了躲避重復,語句通順與否就不管了。管理部門就更加對論文質量不過問了,一切都有查重呢。其實對于我們這些導師來說,根本不怕查重,因為我們對每一篇學位論文的內容都了如指掌,就是學生寫作要更規范,這是好事。
從查重的技術手段上來看,對理工科基本無效。對于真正抄襲了別人的圖表等核心內容的論文,只要作者規避了“連續17個字不得重復”這條規則,就查不出來,這個規則實際上在否定語言的語法,因為對于同一個意思,大多數人會選擇類似甚至同樣的說法和寫法。另外,對于抄襲外文的情況也查不出來。這種查重實際上只對文科的中文論文起作用。既然如此,對于理工科論文,查重沒什么意義。還有,科學院的博士論文里往往包含技術細節和有潛在經濟價值的內容,一旦交給數據庫公司去賣錢,就是被迫公開這些內容,這是否是強人所難呢?
查重的目的應該是懲戒行為不當的學生和責任心不強的導師,如果不進行適當懲罰,查重的目的就是查重本身,那就很容易淪為生意。
論文查重這個事情現在已經成為一門生意,這不奇怪,我們的教育體系催生了多少生意?中小學的輔導班、興趣班,大學里代人上課、寫作業、寫論文。不知道數據庫公司和查重軟件所有者從中獲利多少。如果把所有學位論文的版權交給數據庫,讀者必需付費閱讀的情況下,那是一大筆生意,因為我以前買過國外的博士論文。不過,這部分收入是否應該給原始作者或作者單位分一部分呢?因為學位論文和期刊文章不一樣,學位論文不存在出版的問題。
論文查重實行這么多年,效果如何?教育部應該統計一下,如果已經起到很好作用,是不是應該擇時退出?不能把學生永遠當賊看,也要肯定導師的責任心。對于不愿意加入查重體系的單位,是不是不應該強制呢?如果教育部實在不放心,可以抽查,一旦抽查顯示重復率超過某個值,則必需執行查重政策。科學院現在進入查重體系,要么是問題比以前嚴重了,要么被逼無奈。不管咋說,查重與學術的關系不大。